5月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正式签署国务院令,5月12日正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这部法规从开始起草到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一共只用了20天时间,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出台速度最快的一部法规。
4月16日,国务院法制办正式确定参与法规起草的相关专家名单。4月17日,20多位专家入住北京金龙苑宾馆,不分昼夜开始起草法规。4月18日,也就是48小时之后,法规完成条例征求意见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共有6章54条,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以下几条:
1、在突发事件应急方面,条例明确规定从国务院到各省都要设立指挥部,遇到突发情况要有最快、最专业的反应,而不是临时搭建一个班子。 2、在疫情通报方面,条例规定,省政府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需要在一个小时内向卫生部报告,并有责任通告毗邻的省、市。如有谎报、延报和瞒报等情况,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将被处以撤职或降职处分,更严重者,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3、在公众非常关心的隔离问题方面,条例规定需要接受隔离的病人和疑似病人等高危人群,应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实施隔离,拒不配合者,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实施强制措施。
国务院法制办科教文卫法制司的宋瑞霖副司长,参加了这次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前提下整个条例的出台过程。他说,4月14日下午接到通知,要立刻起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条例》时,使他大吃一惊的是,制定一个条例由国务院规定本身就已经很重要了,在当晚的《新闻联播》里又向全社会公布国务院要搞这么个条例,我还没写一个字的时候,全社会都知道我们要干什么。所以,第二天起草班子首先就被隔离了,因此,北京市第一批隔离的人,其实不是病人,是我们。
宋瑞霖说,我们作为牵头单位,我又作为牵头人之一,不仅仅要把条款起草好,还要保证质量,因为立法是要讲究科学的,我们拿出的东西是代表国务院的,是总理签发的国务院令。我们如果不慎重、不严肃,就是中国政府不严肃,就是中国这个国家不严肃,所以,我们脑子里总要有根弦,就是千万不要出错,千万不要因为我们一时的感情冲动,把什么都写上去了,但是实质上立法者要的恰恰是理智,越是在别人都愤怒的时候你越要冷静,你不冷静,就不可能分析出里面的规律,你就不可能找到一个主要的线条。
宋瑞霖认为,条例的颁布只是画上了一个逗号。要想画上句号,还要看我们这个条例的实施,它的效果以及它所发挥的作用。(《钱江晚报》2003.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