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人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俞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腾彪、北京邮电大学文法学院许志永,三人都是法学博士,去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这份薄薄的公民建议书,以民间形式启动了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违宪审查权的程序。直接引发他们递交这份公民建议书的动因,是近期湖北青年孙志刚命丧广州收容救治站事件的发生。
在公民建议书中,他们写道:“我们认为,《收容遣送办法》中有关限制人身自由的内容,与我国现行宪法以及有关法律相抵触,属于《立法法》中规定的‘超越权限的’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的’行政法规,应该予以改变或撤销。”
他们说,“这不仅是针对孙志刚的个案,我们关注的是制度本身。应建立并启动一整套完备的违宪审查机制,才能不断地除弊革新。”
2000年颁布实施的《立法法》规定,“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同宪法或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但并未规定对公民建议的反馈程序和渠道,也就是说,“人家想理就理,不想理睬,就可能泥牛入海。”作为普通公民,三位法学博士期盼听到来自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的声音。(《中国青年报》2003.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