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虎吃人,人不可杀虎?

2003-05-2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人本主义还是兽本主义

2003年1月15日下午5点多,武汉野生动物园一饲养员下班后来到猛兽区,想找同事欧阳昌伟一起去吃饭,结果发现欧阳正被两头凶狮撕咬。他仓皇逃离现场并报警。当人们赶到时,欧阳已经死亡。事故原因查明,是欧阳没有插上狮笼第二道门的插销,结果狮子冲了出来。饲养员为何没有采取自卫行为呢?动物园王总说:“不可能!人与野兽的力量相差悬殊,况且饲养员没有任何可以自卫的工具或武器。”欧阳只能只身面对凶猛的“万兽之王”。

王总说,武汉其他野生动物园也没有任何枪支。目前他们拥有的麻醉吹管是给动物治病时使用的,只能近距离发射。即使麻醉枪的子弹进入动物身体,也要等待大约半小时才能发挥作用。公安部门对枪支控制得非常严格,他们申请了几次麻醉枪,有关部门答复,只要没有意外,只要动物园管理严格,就不会发生动物伤人事件,没必要准备武器。

2002年1月29日,吉林省珲春自然保护区发生了老虎咬伤一位农民的不幸事件,就在虎咬人的第二天,几名闻讯前来拍摄老虎的电视记者又与这只东北虎不期而遇,并在老虎追赶下侥幸逃生;而仅仅一个小时后,更为不幸的事情发生了:一名27岁的林场女工命丧该虎之口。

2003年1月,陕西省凤翔县城关镇大柳树村等几个村子的住户人心惶惶,没人再敢下地干活,孩子们也不敢在村边玩耍,因为这里最近有金钱豹出没,并已连伤两人。县政府张贴通告,提醒人们注意安全;同时向村民宣传金钱豹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决不可伤害。

别跟动物一般见识

2001年8月20日,9岁的刘润峰由父亲带领在济南市野生动物世界参观,突然从路边蹿出一只猴子,咬到他的胳膊上。刘润峰一纸诉状递到济南市历城区法院。法院判决野生动物世界赔偿其近一万元。野生动物世界将惹祸的猴子禁闭起来,在铁笼旁写上“此猴伤人,终身监禁”。

有评论认为,猴子只是动物,不存在犯法!显然人的法律对它没有约束力,法律约束的是人。我国刑法规定,任何动物伤害人,都应该由主人负责赔偿。所以该评论认为,济南市野生动物世界不该把怨气撒在猴子的身上,而应该把猴子放归大自然。

武汉野生动物园赔偿给欧阳昌伟的家人18万元。在我国近期发生的类似事件中,这是最高的补偿数额。

东北虎咬死了无辜女工,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其实,我们很矛盾,而我们必须告诉自己这不是老虎的错,必须打破固有的准则全力抢救它。这在法律上绝对讲得过去,但在情理上,一般老百姓很难理解我们的做法。

对此,法律专家吴景明说:“不能单纯从生命价值角度看这一问题。在法律上谈论动物与人的关系时,强调以人为本是没有意义的。不能因几个具体事件就说法律忽视了人的价值,因为法律的基本属性永远不会也不可能偏离以人为中心的轨道。有人认为,法律应当明确规定,人一旦遭到动物攻击,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有权杀死该动物。但一个国家对任何一个具体问题都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是不可能的,对这一问题也同样如此。”

呼吁建立国家补偿机制

有关人士指出,对肇事动物不能一报还一报,可以采用圈养、多提供些它们喜欢吃的食物等方法,缓解它们与人的冲突。吉林省林业科学院李彤研究员说,对人类来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野生动物是和人有区别的,野生动物没有人的意识,完全出于动物的本能。不要把人和动物一样对待,如果一样对待的话,人也就变成动物了。

国家林业局的调查表明,每年在我国很多地方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问题比较突出,但因为野生动物分布比较多、比较广的地区多数是偏远地区,当地政府的贫穷不能很好地解决赔偿问题。

有关人士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只有修改法律。建立国家补偿机制,以国家补偿为主,地方政府补偿为辅。但目前《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还没有列入计划,补偿机制的完善尚待时日。(《法律与生活》2003年第4期)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