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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机仨月两次被错捕

2003-05-2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南昌市上海路派出所在破获一起劫案时,得知还有一名叫“刘祖强”的南昌县幽兰镇人参与抢劫。调查时,幽兰镇派出所提供了司机刘祖强的户籍资料,于是司机刘祖强成了公安部网上通缉的逃犯。去年11月底,司机刘祖强被上海路派出所民警第一次“抓获”。刘祖强告诉民警,他认得幽兰镇一个与自己同名同姓的“刘祖强”,那人一直在镇上为非作歹,警方要抓的可能是那人。上海路派出所经调查确定为错捕,遂将司机刘祖强释放。

然而,今年2月27日,司机刘祖强再次被带到幽兰镇派出所。上海路派出所民警丁宁来到幽兰镇派出所,发现司机刘祖强并非真正的嫌疑人,要求立即放人。而幽兰镇派出所说:“我们是根据网上资料抓捕的,如果要放人,除非先把网上资料撤了,而且你们要拿放人手续来。”司机刘祖强被手铐铐在长椅上一夜,直到第二天下午才被释放。

得知儿子被错捕置留,司机刘祖强的母亲急冲冲从乡下赶到幽兰镇派出所。她的申诉遭到了派出所一位负责人呵斥:“抓错了又怎么样?”民警丁宁认为,“这种错误在其他地方也发生过,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幽兰镇派出所认为他们只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既然已经把刘祖强列为网上逃犯,我们就有责任全力抓捕。至于是不是弄错了,那是上海路派出所的问题。”

幽兰镇叫刘祖强的居民共有4人,其中被上海路派出所疑为案犯的刘祖强,其户籍已经迁往南昌县莲塘镇。

在连续经历两次错捕之后,司机刘祖强一直心有余悸。“既然用身份证就可以去撤网,为什么在第一次被错捕之后却没人要我这样去做呢?”真正的嫌疑犯一直逍遥法外,而无辜者却一次又一次被错捕,这是无法用粗心或疏忽来解释的。(《京华时报》200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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