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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修改法律禁食野生动物

2003-06-0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国家林业局法规司司长陈根长透露,《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将很快启动,并有望以最快的速度通过。

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是1989年3月实施的,只对非法猎捕作了禁止性规定,对滥食野生动物并无禁止性规定。为了促进《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特别是对禁食野味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国家林业局有关部门已派出调研组深入调研。(《法制日报》200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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