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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剖析黄旻翔心态

2003-06-0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3年4月30日,“清华北大爆炸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宣判,被告人黄旻翔因犯爆炸罪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记者日前对为黄旻翔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彭爱民进行了采访。

彭爱民说,黄旻翔生活在福建省福州市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从小学到初中以至后来打工,经历都很顺利。父母对这个长子寄予了很大的希望。黄旻翔曾说:“我很喜欢看一些伟人的传记,非常羡慕那些伟人不平凡的人生。联想到我看过一篇关于美国俄亥俄州爆炸案的报道,实施者麦克维像英雄一样,并在执行死刑前说‘我要做心灵的舵手’,看过后久久不能平静,我觉得麦克维是一个普通人,竟然一夜成名。而我为什么不能……”

正是这种膨胀的个人欲望与错误的“个人理想”使他走上了犯罪道路。(《扬子晚报》200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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