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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吃野生动物与腐败相连

2003-06-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在4月10日零时始至4月20日零时止的“春雷行动”中,云南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处治安和野生动物案件1137起,抓获涉案人员34人;清理饭店、酒楼、餐馆10935家;收缴野生动物9001只,涉案价值1100多万元。同时,“春雷”行动也揭开了野生动物消费的黑幕。

4月12日,昆明市20多名公安民警分乘5辆警车直奔易隆。在一家野味餐馆内,民警从其大冰柜内搜出几只新鲜的麂子腿,一只刚宰杀的果子狸还凄惨地躺在冰柜挣扎,还有一些已结冰的穿山甲肉。据餐馆老板交待,藏羚羊每公斤5万元,而一只藏羚羊体重大多是20至30公斤。也就是说,只要搞到一只藏羚羊,肉就可卖15万元以上。高额利润,正是这些餐馆老板甘愿冒违法犯罪的风险大卖野味的原因。

听了老板的一番介绍,我很怀疑:“如此天价,谁吃得起?”谁知老板听后反倒嘲笑我孤陋寡闻:“一般人自己掏钱肯定是吃不起,可公款吃喝就大有人在。”说着,他又凑近一位森林公安耳边悄声说:“你知道吗,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就带人来我们‘神仙野味馆’吃过,那是走后我们才知道的。”(李嘉廷已因为贪污受贿两千万元被判死缓)。

笔者曾因有事多次进过这些野味馆仔细观察,前来吃野味的十之八九确是那些公款吃喝的官员们。在这些人员中,有的是落笔一字顶千金的领导,有的是掌管钞票的“财神爷”。

一次,有一家野味餐馆,在3辆公安摩托、2辆警车开道下,10多辆清一色的红旗牌轿车在餐馆院内停下,实际车上乘坐的只有8人,驾驶员和陪客领导共16人。进馆之后,一个夹着公文包秘书身份的人去柜台点菜,声称这些都是东部发达省市的企业领导,有什么好吃的野味报出来。

酒足饭饱之后,那秘书身份的人夹着公文包去柜台结账,老板说总共16000元。只听老板发问:“当官的,发票上要开多少价?”那秘书身份的人说:“就翻个倍吧!”

我一时难解:明摆着吃了16000元,发票偏要开32000元是何用意?一位朋友对我说:“笨蛋,发票只要报了账,那秘书靠吃野味转眼16000元唾手可得,这叫餐馆、食客、办事人员‘三者利益兼顾’。”这真是:“一场舞跳掉一栋楼,一餐野味吃去一头牛。”(《北京晚报》200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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