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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财产公证”悄然诞生

2003-06-0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前几年曾火爆的婚前财产公证,如今基本上销声匿迹。因为《婚姻法》在两年前修订后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婚前财产始终归其各自所有。这样,婚前财产公证已经没有必要存在。而一种新的公证项目——“婚后财产公证”悄然诞生。因为《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上海市公证处迄今已受理多起,办证的基本是再婚者。(《解放日报》200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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