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某高校研究生阿挥因考试成绩不及格,被学校“红牌”警告,面临丧失硕士学位的“危险”。2001年12月31日上午,他来到好友阿斌所住的研究生楼,说了些莫名其妙话后,走到宿舍阳台上,用衣杆乱打,劝也不听。9时许,学校党委书记、导师及保卫科长赶来,对阿挥进行开导,但他不听,并将众人赶出宿舍。约11时,阿挥突然跳下五楼,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家人认为学校对阿挥的死亡负有责任,遂将学校告上法庭。广州市中级法院终审认为:阿挥跳楼当日,有异常心理表现,学校有关领导、老师赶到现场,采取了口头方式劝止,但不足以制止阿挥后,没有采取报警及通知医生到场等应该采取的必要措施,没有完全尽其所负义务,故补偿阿挥的父母2万元。(《广州日报》200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