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先生认为,由于店方没有妥善保存致使照片数据丢失,而且照片中有一些记录了其从事护士工作的妻子在“抗非”前线的工作情况,很有纪念意义,因此,要求店方赔偿其全部损失(包括精神损失)。
店方则认为,他们将照片数据输入电脑只是为了冲印的需要,并没有为客户保存数据的义务。此外,店堂内也有告示提醒消费者:“为避免意外情况,数码照片未冲出前,请妥善保管数据,自行删除的后果自负。”
到底该由谁承担责任?上海徐汇区消协工作人员指出,摄影店因数据丢失到期不能提供照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韩先生在店方告知冲印风险的情况下轻易删除原始数据,也有一定责任。
对此,消协提醒大家:在数码照片冲印完毕前,切勿轻易删除原始数据;特别珍贵的照片可选择保值冲印服务。(《新民晚报》2003.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