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一辆被盗窃的私车,近日被湖北洪湖某公安局收缴。但荒唐的是,作为赃物的这辆汽车,竟然被当地警察用作警车使用,换上专用的警用车牌,就出外执法去了。失主恰好看到了这辆汽车,赶紧带上相关证件前往认领。当地公安部门的负责人却说:经费紧张不得不如此。当失主要取回被盗车辆时,又被告知需向公安部门缴纳3000元的“信息费”。(《中国青年报》2003.6.12刘丰文漫画:高飞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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