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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该对杀妻科学家开恩

2003-06-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一则题为《科学家杀妻被判死刑,200人上书法院呼吁“枪下留人”》的新闻再一次引起了人们对司法公正的讨论(参见《文摘报》2062期本版)。

负责此案一审的浙江省绍兴市中级法院钱庭长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会因为被告的身份是科学家就在量刑上从轻。徐建平的贡献只能证明他过去是个好人,但在此案中不能作为从轻的依据。至于很多人写信求情,这是经常遇到的事,不能作为量刑的参考。

华东政法学院教授游伟认为,本案是“能人犯罪”的老话重提。能人犯罪之后,他的“能”可否抵消他的一部分罪责,或者说在量刑时可否从轻呢?我看不行。徐建平是个能人,但他的“能”和贡献与他的罪行没有直接的关联性,而且犯罪情节比较恶劣,又没有法律规定可以从轻的条件。倘若因为200人的求情信、因为他的成就“法外”开恩,法律的公平性原则会受到侵害,对普通老百姓也不公平。法律其实是有情的,规定了一些“法内”开恩的条件,如投案自首、检举同案人等,如果老是强调“法外”开恩,就背离了法律的公平原则。

上海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纺织专家说,他对徐建平印象不深,其在业界不能算专家,而他明确表示知道其妻丁遐是我国著名的数码印花专家。

徐建平在被捕后曾声称自己有精神疾病的历史,并接受了相关的检测,但被证明精神正常。

徐建平能否免于一死?人们拭目以待。(《新民晚报》200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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