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两口认为,儿媳对儿子不忠,也欺骗了他们,使他们白白辛苦抚育了孙女13年,在物质上造成了损失,在精神上造成了巨大痛苦。今年3月,老两口将儿媳告上法院,要求她赔偿亲子鉴定费3600元,抚育孙女13年的生活费、教育费、精神损失费共10万元。
儿媳张女承认孩子不是丈夫的。她辩解说,当初她从山东农村嫁给北京的丈夫时,公婆隐瞒了丈夫智力残疾的真实情况。婚后,她发现丈夫没有生育能力。
北京市西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张女违背了夫妻之间应互相忠实的义务。一审判决儿媳妇赔偿公婆精神抚慰金3万元。对于老两口要求赔偿抚育费和教育费的诉讼请求,法院没有支持。(《北京日报》2003.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