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们认为,尽管我国在“非典”期间也采取了一些紧急措施来缓解就业矛盾,但从总体上看,还比较单一、零散,并缺乏相应标准和程序。他们建议,必须将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及制定实施一整套应急措施提上议事日程。
学者们认为,失业预警体系应包括监测突发事件及经济急剧变化所影响的行业、地区的就业状况,并进行准确、快捷的评估,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报告,一旦超过警戒线,便由系统发出预警警报。
此外,借鉴国际通行的做法,政府应在非常时期充分发挥社会生活的组织者和协调者作用,采取措施,引导和适当干预企业的裁员行为,以保留工作岗位,减少失业。
从我国实际情况看,有必要从中央到各省建立由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以制定预警体系和应急工作预案;核定紧急情况;决定发布预警警报;启动工作预案,共同实施政策措施等。(《中国经济时报》2003.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