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线索,21日上午9时,记者来到该高校的四级英语考试考点与校方一起追查。果然在12考场15号考座一栏,看到了“黄玲”的名字。
为核实其身份,10时28分,主考人员进入考场,看到黄玲考生的座位上坐着一个黑瘦的女孩。监考人员将身份证与其本人核对,感觉身份证上的照片与这个女孩有较大差异。为了不影响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又从远处端详,仍然不能肯定。不久,黄玲所在院系的系主任和班主任分别赶到,一眼确认坐在考座上的考生不是黄玲本人,随后监考人员将这名代考学生请出了考场。
经调查,原来这位考生是广东一所专科院校外语师范专业学生,因为家境贫困,不得不到处找兼职赚学费。两周前,她找到一家位于某高校内的家教服务中心。家教中心的人问她愿不愿意做“枪手”代考英语四级,并许诺首付500元,考上后再付500元,如果成绩优秀,可以另外再加500元。因为等钱用,她就同意了。接下来就由家教中心安排,与“黄玲”见面,一起同该家教中心签订了协议。
就在离考试结束只有20多分钟时,真黄玲突然赶来,非常激动地声称要参加考试。面对老师的问话,她不停地哭泣:“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黄玲先后参加了四次英语四级考试都没能考过。如今面临毕业,又刚刚在一家很有名气的外资企业落实了一份工作,仅剩下这最后一次机会,于是她铤而走险。
两位学生面临着记大过和失去学位的处分,而作为黑中介的“家教服务中心”,又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信息时报》2003.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