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女士随手拿起几封该男子扔掉的信件,意外发现这些信竟都是这两天才投递到南京的,她立即在垃圾箱里仔细翻拣了一遍,竟发现了40多封这样的信件。
事发后,南京邮政局经过调查证实,撕信人为该局发投公司雨花路发投部临时工张华。6月17日,派出所对张华作出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决定。
25岁的张华是南京市建邺区青石村人,1997年高中毕业后一直在家务农,2002年12月经过招聘到邮政局做临时工,专门从事信件投递工作。
在警方所作的笔录里,张华对自己的扔信动机是这样陈述的:“当时天气比较热,信件又比较多,加上骑自行车跑了一个上午,我感到很累,就把40多封自己认为不是很重要的广告信件一撕两半,扔到了垃圾箱。”据承办此案的丹凤街派出所民警介绍,张华比较老实,没有犯罪前科,他扔掉的40多封信是一些普通的商业信函,主要是手机用户和保险公司客户的对账单,不是私人信件。基于此,警方对张华作出了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决定。
而该市雨花台区检察院人员认为,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应该追究张华的刑事责任。6月19日,雨花台区检察院已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正式介入到该事件之中。
(《检察日报》2003.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