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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多少陈规该被废止

2003-06-2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流浪人员遣送办法将被废!据新华社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6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草案)》。会议认为,2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流动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1982年5月国务院发布施行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已经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会议决定,该办法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同时废止1982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

不能否认,废止《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与孙志刚之死有背景性的关系,但不废止这个法规,不从制度上根本解决问题,问题是不会根本解决的。现在的问题是,还有多少法律法规“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比如那个“暂住证”,成为多少中国公民的“梦魇”?现在有很多法规至今已“高寿”得让人瞠目,我们应该完整地审视一遍,梳理一遍,该修订的修订,该废止的废止,只有这样才能让法律法规真正地与时俱进。

(《羊城晚报》200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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