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下半年,张又铮双手开始出现持续性裂入心肺的疼痛,上海一家医院确诊为放射性皮炎,建议他脱离射线接触。但医院领导没有答复张又铮离开放射工作的要求,一直到1992年张又铮才调到本院门诊部工作。1995年6月,张又铮被确诊为手指放射性皮肤癌。
手指由于癌变长出了一团团像菜花样的肉瘤,并发烂发臭。2000年5月,张又铮走进手术室,不得不将他烂得最厉害的左手无名指切除。然而祸不单行,一年后,张又铮的眼睛又被浙江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确诊为放射性白内障1期。
张又铮的三位放射科同事也先后患了放射性皮肤癌、放射性白内障等职业病。浙江省职业病鉴定委员会专家说,这种现象在全省甚至全国都罕见,浙江全省至今由于从事放射职业而导致皮肤癌的不到10例。
医院虽然为张又铮等4人支付了医疗费,但没有对他们的职业病伤残等级进行评定。2003年4月30日,张又铮等4人分别向湖州市吴兴区法院递交起诉书,要求医院支付伤残补助金、抚恤金,赔偿精神损失费。其中,张又铮索赔15万元。(《中国劳动保障报》2003.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