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的一天,方倩的同学给她带来了一位名叫李建银的建筑老板,他一次要买各款式皮鞋200双。这位李老板见了方倩后,很欣赏她的机灵能干、被她的漂亮给迷住了。
从那以后,李建银便有事没事往朝天门皮鞋城跑,找机会与方倩接触。随后,两人谈起了恋爱。半年后,李建银与方倩结了婚。
婚后,李建银的工程多了起来,而其母却生病需人照顾。李建银就和方倩商量,让她把皮鞋批发店转让出去,安心回家照顾母亲和自己的日常生活。方倩体谅李的苦衷,一个星期后,就把自己在鞋城的那间黄金门面给转让了。然后又毫不犹豫地把20多万元门面转让费给了李建银新接下的工程。
2001年春节,李建银的母亲去世了。办完母亲的后事,李建银又在贵州接下了一个工程。这一去,大半年都没有回家。在此期间,李建银跟一个贵州姑娘好上了。工程完工后,在那位姑娘的要求下李建银把她带回了重庆,并找了一套房子将她安顿下来。而对这一切,在家独守空房等着丈夫回来的方倩却是一无所知。
从贵州回来,李银建却很少在家陪妻子。面对妻子的责怪,李建银总找理由搪塞。方倩想,如果要个孩子,起码可以排遣一下寂寞。她把这个想法告诉李建银后,李建银心想,自己在外边有小情人陪着,家里老婆还要为自己生养孩子,何乐而不为?
2002年1月,方倩为李建银生下了一个胖儿子。可是,难耐寂寞的李建银趁方倩坐月子,在外面又包养了一个女人。一天,最初介绍他们认识的那个同学跑来告诉方倩,说在商场看见李建银为一个打扮时尚的女孩买衣服,而且出手还挺大方。方倩当即火冒三丈,打电话叫李建银回来。李建银匆忙赶回家后却坚决否认有这回事。由于手中没有确切的证据,闹过之后方倩只得不了了之。
从此,方倩开始留心丈夫了。她拿钱请人专门到丈夫的工地、朋友和客户那里去了解。最后,她请的那人竟还真的追寻出李建银包“二奶”的地方。一天,方倩闹到了李建银的工地上,当众要求李建银给自己讲清楚。这下可气坏了李建银,当天晚上,李建银回家收拾了东西,就搬到“二奶”那里去住了。
李建银这一走,几个月都没有回来过。方倩只得四处去找李建银,要求他把自己转让门市的20多万元还给自己。可李建银怕妻子找到自己闹事,早已悄悄和情人搬到别的地方去住了。
万般无奈,方倩只得又托人给丈夫带话,说孩子生病了,让他拿些钱回来给孩子治病。可李建银不但一分钱都不给,反而讽刺她说,拿了钱给她,她又要请人四处搜集我的重婚证据。
一气之下,方倩于2003年元月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丈夫离婚并分割财产。但法院立案后,方倩又考虑到和李建银的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而且儿子又尚处年幼,在今后的成长过程中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庭。方倩改变了主意,她又到法院提出变更诉讼请求,要求不与丈夫离婚,只实现他们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共同占有、使用权,也就是对她和丈夫的婚内财产进行分割。
然而,方倩提出的和丈夫分割婚内财产的诉讼请求,首先在立案庭就遇到了障碍,法官告诉方倩,像她这样的请求,目前在我国的法律范围内尚属首例,是得不到允许的。
方倩的代理律师认为: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的权利,当妻子证明其法定权利被剥夺时,只能寻求司法救济,更何况婚姻家庭关系包括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却没有法律规定说解除财产共有关系就必须解除人身关系,现实中兄弟分家允许只分割财产而保持人身关系,婚姻为何不可以呢?因此,审判机关应针对案件的典型性,考虑允许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的前提下行使自己的法定权利。
西南政法大学婚姻法硕士生导师胡平认为,法律虽无依据实行婚内财产分割,但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在夫妻一方独自把持共有财产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共同财产为分割共同财产。实行财产分割制,在国外已有相关法律,它有利于保护弱者,尤其是妇女儿童。(《中国妇女》2003年第6期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