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在职人员每年都有30-50天的休假。除此之外,德国人还有各种各样的宗教和其他法定节假日13天以及每周两天休息日,平均算起来,每3天就有一天休息。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德国法定休息日多,劳动时间短。
正当人们激烈讨论增加劳动时间之际,德国东部地区冶金工业工会宣布罢工,要求缩短劳动时间。大众、宝马等汽车行业在东部的职工提出实行每周35小时工作制,与西部工人同工同酬。这下可激怒了企业界人士,他们警告说,如果东部地区要求缩减工时,他们将考虑将工厂迁移回西部。两德统一后,企业家在东部建厂的初衷就是利用那里较为便宜的劳动力,如果东部工人与西部同工同酬,就失去了在东部发展的意义。
德国政府减少法定休息日的建议遭到在野党、工会和教会的坚决反对。在野党巴伐利亚州州长施托伊伯更强调,巴伐利亚州是世界上法定假日最多的地区,一年多达16天,但这个地区的经济在德国最发达,失业率最低,因此增加与减少劳动时间不是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
在德国如果适当减少福利待遇,德国人还能勉强接受,但要触动被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由时间,就不那么容易了。(《光明日报》2003.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