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陪high妹”,刘大队长的定性为“她们既是吸毒者,又是色情陪侍人员。”
“陪high妹”们一般经常出入迪吧、KTV等高档娱乐场所,专门寻找集体吸毒的男性人群。“陪high妹”服用的摇头丸、K粉等毒品均由“客人”提供,如果“客人”在“high”过以后,要进行性交易,价格则由双方商定。
2003年3月份,沈阳市禁毒支队三大队在某星级酒店的普通客房内抓获男女集体吸食摇头丸和K粉的吸毒者11名,当三大队的高勇副队长用计敲开房门时,11名男女吸毒者的身上都只穿一件睡衣,原来他们是在进行“裸high”。(《信息时报》2003.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