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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还能听到《乌苏里船歌》吗

2003-07-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0年9月,黑龙江省饶河县四排赫哲族乡人民政府和双鸭山市赫哲族研究会联名状告歌唱家郭颂,称“《乌苏里船歌》是一首赫哲族民歌”,郭颂等署名为“作曲”已构成“著作权侵权”。2003年1月,北京市二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乌苏里船歌》系根据赫哲族民歌《想情郎》改编而成的作品,不是作曲,郭颂承担起诉方为诉讼支出的1500元的“合理费用”。

著名画家黄永玉在《北方音乐》2003年第3期上撰文说:

郭颂是我的好友,他被人告了。不单成被告,还打输了官司(荒唐加滑稽之极)。

这场官司祸从天降。郭颂做梦都没梦到,他参与创作并首唱的那首《乌苏里船歌》连同他本人惹上了官司。原告的理由是《乌苏里船歌》“是赫哲族人民在长期劳动和生活中逐渐产生的”,“并非某个人一时灵感的产物”、“严重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伤害了每一位赫哲族成员的自尊心和民族感情,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原告要求郭颂赔“建一所小学”,后来改为50余万元人民币,还要另一被告中央电视台制作15分钟短片介绍赫哲民族和《乌苏里船歌》,并播放10次说明其为民歌,并对侵犯著作权之事道歉。

郭颂呀!郭颂,你大半辈子唱了40多年的《乌苏里船歌》,唱得那么好,感动那么多人,得到数不清的中外人士赞美,怎么一下子就落到“伤害了每一位赫哲族成员的自尊心和民族感情,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的地步了呢?你在赫哲族地区除了唱歌之外偷过他们果园的果子吗?毁过他们的殿堂吗?抢劫他们的牛羊了吗?污染他们的河水了吗?……怎么结了这么大的仇恨?

我是由于你的歌,你的赞美才知道世上有那么美的一块土地,一个兄弟民族的(这是我的孤陋);因为你歌声的指引,我甚至幻想哪一天带着你的歌声到赫哲族去作一次亲切温暖的旅游……

你输了第一回合的冤枉官司之后,我和我周围的朋友都说再没胆子、没勇气、没兴趣去赫哲族地区旅游了。

因为我也是个艺术从业者,一生在全国东南西北、高山平原四处工作,至今还没有遇到过你这种“恩将仇报”、“美将丑报”、“善将恶报”的不幸遭遇。

搞文艺工作的我们都清楚,深入生活,向劳动人民学习是我们充实、壮健本领的不二法门,不到生活源泉中去吸取创作素材还能到哪里吸取素材?没想到在新世纪的开端年头,却引发出一个新的教训,要提防愚昧和贪婪突然扑来的焰势。

我想到真正受到伤害、污辱的应是为赫哲族唱了40多年赞美歌的郭颂。

我难以想象今后郭颂还唱不唱这首苦心创作的《乌苏里船歌》?即使唱,他的心情会是怎么样的?不唱,祖国、赫哲族和郭颂自己,又是多么大的一个损失……亲爱的郭颂,创作更新、更美的歌曲,回答愚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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