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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所售酒类可以带上飞机?

2003-07-1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国家民航总局今年2月5日出台了《关于对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加强管理的公告》。公告出台后,桂林、海口等机场当即下令机场隔离区内不许卖酒,成为严格执行要求的“急先锋”。但《公告》发布后的第三天即2月8日,民航总局又专门针对机场隔离区内销售商品作了补充通知:允许机场隔离区内出售酒类,并可以带上飞机。

据了解,该补充通知属于民航内部掌握,并不对外公开,包括航空公司、机场在内的民航内部多个部门掌握这份补充通知的人员可谓少之又少。这实际上是民航总局为各机场开了“后门”。

民航总局公安局一位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月5日的公告是出于对飞机安全作出的,是经过慎重考虑和多方调研后才出台的。但公告出台后的确给旅客及各机场安检部门带来很多不便。首先是加大了安检的工作量。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要让旅客喝,如果旅客带的是中药,而且是好几天的剂量,是不是要让旅客每一瓶都打开来喝一喝呢?该人士承认,公告不完善的地方确实存在。目前民航总局也在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对这项公告内容作出修改。(《扬子晚报》20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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