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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贼十个就奖深圳户口

2003-07-1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深圳市宝安区公安局为了进一步调动保(治)安员在打击犯罪活动中的积极性,制定了有关奖惩规定,凡保(治)安员一年内连续在现场抓获10名正在实施“两抢”的犯罪嫌疑人,区公安分局给予其本人迁入宝安户口的奖励。

这一政策引发市民议论,有人认为,这样的政策值得考虑,鼓励保安员去更多地抓贼本无可厚非,但是如果抓贼也成了一种量化指标的话,必然会带来一些社会问题。保安员可能会为了户口而一味的去追求数量,这可能会造成一些误抓,从而影响社会稳定。

有关专家表示,户口本身并不是一种物质上的东西,如果把户口作为奖品,就会在社会上强化本地户口或城市户口的优势观念,这与户籍改革的方向是违背的。其次,有关部门把户口作为一种奖励奖给维护治安有突出表现的保安,动用这种资源本身存在着一种是否应该和是否合理的问题。(《北京娱乐信报》200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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