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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何必求“豪华”

2003-07-2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据报载,坐落在广州某镇,耗资1.75亿元的“豪华”女子监狱日前投入使用,其设施和管理均走在了全国前列。监舍都是套间,有两个厕所,有洗衣台;每个楼层都有可以看电视的活动室,有就餐室;教学楼里有演播厅、电教中心、图书室、亲情电话室等等,监狱医院科室也配备齐全。每个楼层都有大阳台,衣服都可以晒上“日光浴”。难怪有女犯兴奋地说:“条件比家里还好!”

建设如此“豪华监狱”,据说是为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其实,“以人为本”主要应体现在人的精神层面,简单讲就是要“把犯人当人看”,而不是理解为“物质享受”。改善犯人的生活条件,操作起来要有一个“度”,而不应是撇开社会现实盲目超前发展。再者,“豪华监狱”还易引发诸多后遗症。其一是削弱了监狱的改造功能;其二是对同为服刑的其他监狱中的犯人,也是一种人为的不公。

监狱就是监狱,对于它的硬件设施及狱中犯人生活环境的相关标准,现行《监狱法》是有明文规定的。假若监狱跟星级宾馆一般“豪华”,甚至令守法公民对犯人在生活“硬件”上的优越性都欣羡不已,这岂不是起了反作用吗?!(《方圆》2003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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