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末,当鲜为人知的平遥、丽江古镇,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而声名鹊起时,越来越多的业界人士才知晓,打上世界遗产的标签,可以有如此巨大的旅游品牌效应和社会效益。
江南古镇周庄、同里,浙江余杭、桂林漓江……都在紧锣密鼓地开展申报世界遗产工作。
目前,我国已有百余个单位申报世界遗产,有49处申请项目已被列入“预备清单”。仅安徽古村落的申报成功就引来上百个镇、村群起而效之;云南每年由政府投入数百万元开展申报工作;陕西全民动员矢志成为西部遗产大省。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规定,各类遗产一国一年只能申报一个,所以国内多数项目都在“排队”静候。
由于现存体制的缺陷,我国既无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又无权威的、全国统一的遗产管理部门。“国宝”名义上是国家管,但这种大而统的风景名胜资源所有权与实际支配权的纷争,使得各部门在行使管理权时形不成合力,一些地方政府在遗产保护中往往忽视景区的整体性,出于地方利益为开发商的“破坏性”投资大开绿灯。(《今晚报》2003.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