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9岁的孙大午有“奇人”之称,16岁参军,复员后在乡信用社工作,后升至县农行任人事股股长。
1985年孙大午鼓动妻子承包了村西北边的一片坟地,尝试养殖业,其后三年,逐渐从养殖发展到开饲料厂。1989年,孙大午辞职,大午农牧集团成立。经过18年发展,大午集团已经拥有16个厂和一所学校,其最辉煌时候产值过亿。
身为亿万富翁,孙大午没有专车,甚至没有几件像样的衣服,仍住在矮小的平房内,父母亲靠拣破烂为生。
孙大午不追求物质生活,却自修英语,以儒家思想管理企业,建了学校修了公路,做了很多好事。这位民营企业家似乎对农民问题表现出更大的兴趣,长期以来呼吁“三农问题”。
也有一个评价,说孙很“抠门”,逢年过节连“礼尚往来”都没有,这使得大午集团和一些主管部门的关系不好,已经达到“糟透了”的地步。
2000年,孙大午做一千亩的葡萄园,需要贷款600万元。在公司有关人士的劝说下,孙大午给当地信用社的头头送去了1万元,但是,1万元没办成事。孙很气愤,非要将这1万块要回来不可,最后要回了6000元。从此之后,孙再也不向信用社做任何疏通关系工作。当然,大午集团年年申请贷款年年批不下来。
一方面是贷不出来款,另一方面企业发展又需要资金。1995年开始,孙大午想到了从几个亲戚那里筹钱,由大午集团出据借据,承诺给一定利息。这种模式后来拷贝给了大午员工,1300名员工中,有900余名把钱借给(存给)了大午集团,这些员工的亲戚又带来了1000家储户,然后户户相传,储户逐渐扩大到了附近的几个村庄,最终逐渐形成了4600户的规模。大午集团的财务处业务人员,在附近的村庄销售大午公司的产品,同时兼“吸储”任务,哪家有钱要存了,可以直接找到他们。存款分为两类,活期的没有利息,定期的年利息为3.3%,不扣除利息税,这近乎相当于现行存款基准利率的2倍。
徐水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郭建对此评论说,老百姓们总是看不到风险。如果企业一旦出了毛病,老百姓去找谁?现在企业运作得好没有问题,一旦企业运作不好,就是大问题。
信用社抱怨说,大午集团的这种行为让他们几乎吸收不到存款。据说,正是信用社的举报,才有了孙大午的被捕。
欲帮孙大午进行“无罪辩护”的朱久虎律师认为:大午集团的行为应该是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而清华大学研究商法的施天涛教授认为,孙大午的这种行为“应该属于违法”。从法律角度观看违法不违法,这和他是好人没有关系,和他本人用不用这些钱也没有关系。(《新闻周刊》2003年第26期《21世纪经济报道》2003.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