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零首付”实际可以分为“小零”和“大零”两种方式。“小零”就是贷款人只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保险费、验车上牌费等相关费用,车款一分钱也不用支付就可以把车开回家;而如果采取“大零”的方式,那么贷款人连上述相关费用都不用付,就可以把车开走。对于这种违背银行政策的行为,担保公司或是具有担保资格的经销商又是通过怎样的操作而使其“合法化”的呢?
其实很简单,就是虚增车价,然后再向银行开出一张假单据。以“小零”为例,假设一辆车的价格是12万元,如果按照正规操作首付20%计算的话,只要将车价写成15万元,消费者就可以轻松获得15万元×80%=12万元的贷款,而“首付”的3万元经销商早已在内部协调好了。经销商每卖出一辆车,从中得到的灰色收入就可高达车价的12%。而消费者以零首付的方式贷款购买一辆10万元的经济型轿车,就要额外付出1万元左右的“附加费用”。对于银行而言,这种和政策打“擦边球”的欺骗行为无形中加大了贷款收回的风险,这正是扰乱汽车信贷市场的症结所在。(《中国改革报》2003.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