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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诉讼时效索赔案败诉

2003-07-2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980年冬天的一天,家住辽宁省绥中县的龙某经过一方塘时,看见5名10岁左右的男孩在冰面上玩耍时冰面塌陷,男孩全部落水。他立即跳入冰水中,奋力救出4名儿童,终因体力不支与另外一名儿童一起沉入水中,不幸身亡。事后获救的4名孩子的父母带着孩子曾经看望过龙某妻子一次,就再也没有来往。

2001年10月,龙某妻子因患胃癌做手术,欠下外债数万元。无奈之下,龙妻多次找到4名男孩家,要求对当年龙某的死亡给予经济补偿,但均遭到拒绝。气愤之余,龙妻把4名男孩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4被告支付龙某死亡补偿金5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龙某因救4名被告而身亡,被告理应给予龙妻经济补偿,但此事发生在22年前,已超过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的期限,因此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辽沈晚报》200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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