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乞丐是一个复杂的群体。有的乞丐并不是没有其他生计,有的乞讨收入甚至相当可观,但这种乞丐能占多大比例呢?我相信,这个比例很小,在乞丐群体中不具代表性。行乞是以牺牲人格尊严为代价的,稍微有些自尊的人都不会以此为生的。
乞丐会成为都市的“补丁”。他们衣衫褴褛、灰头垢脸,而且偏偏爱到繁华地段、交通要道等地方去。这确实会影响市容。但人们必须认识到,富翁也好,乞丐也罢,都是人,都有生存的权利,都可以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在城市乞讨,是乞丐的权利。所以,当“市容”与“乞丐”发生矛盾时,“体面人”一定要想一想:是城市的“形象”重要,还是乞丐的“生存”重要?
作为社会最底层的乞丐,城市应该对他们多一些宽容。马路上流浪乞讨者的多少,只是一个城市的表面现象;而对流浪乞讨者等宽容与否则体现出这个城市内在的品格。(《羊城晚报》2003.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