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怪:公费拍片、不计盈亏。二怪:严管电影、宽待电视。在国外,对于电视节目的审查更为严格,因为电视是要进入千家万户,所有少年儿童都能看到的。而在我国,对电影的审查要求则过于严格,而电视中的许多问题却受到很大程度的宽容,包括三角恋、黑帮、血腥的情形和场面就经常出现。三怪:看电影是一种高消费。我以前在上海上大学的时候是个穷学生,可也能经常去上海的大影院看电影。现在呢?很多地方建了一批五星级电影院,一张电影票动辄几十元或上百元……对“看电影是高消费”的提倡,最终只能造成那些没有文化只有钱的暴发户来看电影。四怪:大力发展电视电影。电视电影的发展导致大家倾向于低成本运作,难以制作出精品。观众习惯了看电视电影后,就不会再走进影院看电影。我们不能因为我们现在的电影法规和电影基础设施达不到要求而退而求其次。五怪:盗版猖獗。六怪:“影评”死掉了。七怪:评奖非要拉上群众。我认为电影奖就应该只设专业奖,根本没有必要设观众奖。现在我国越来越多的评奖要有群众来参与,这是不对的。说是要贴近群众,那票房不就已经说明问题了吗?票房就是群众的意见,我们何必要再设一个由观众投票的奖呢?
针对邵牧君的发言,主持大会的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苏叔阳则更为风趣地表示:郭沫若曾说:“即便是‘不爱’,这其中也还有个‘爱’字。”那么我们现在也可以说:“即便是‘歪理’,那其中也至少还有个‘理’字。” (《北京青年报》2003.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