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事研究深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李红光研究员在仔细梳理深圳实际审批时,发现深圳市行政审批项目实存497项,比第二次改革后政府公布保留的385项多了112项。光名亡实存于法规中的审批就有55项,其中包括发证30种。如燃气行业工人要消防局上岗证、技术监督局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建设局从业人员资格证。槽车驾驶员要四个局培训发证:市消防局的上岗证、市建设局的从业资格证、市交通局的上岗证和从业资格证、省技术监督局的槽车司机准驾证。而各局互不承认,检查时只承认自己发的证,否则就处罚企业。
一般的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放在审批事项的减少上,但往往忽视了审批的程序改革,一些审批部门就可能无限扩大审批权限。以劳动年审为例,前年要求买600元4张的软盘,才能办深圳市劳动信息申报;去年企业办年审人员要办560元一个的《广东省劳动保障管理岗位资格证书》,才能参加劳动年审;今年企业每聘一个人,要交112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羊城晚报》2003.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