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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槽”带走核心资料

2003-07-3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今年1月23日,烟台市公安局接到烟台某著名电子企业报案,称原单位职工张某和王某于去年离职后,违反其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将一份重要产品系统标书带到现在工作的广西某公司,将系统名称改头换面后,在西藏某工程竞标中,给原公司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6月,公安局专案组获悉他们将再次代表广西某公司在武汉参加竞标时,当场从其手提电脑中查获了盗窃原公司相关技术资料软件等物证。据张某和王某供述,他们是某大学毕业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在烟台公司工作时,曾负责该系统的研制开发工作。2002年张某离职到广西公司时,偷偷地带走了该系统的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并代表广西公司参加工程竞标。王某离职到广西公司工作前也曾根据张某的要求,通过电子邮箱将有关的技术资料传送给张某。23日,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侵犯商业机密被刑事拘留。(《北京日报》200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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