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触犯了《刑法》第303条,以赢利为目的,开设地下赌场赌球,我认罪。”唐全顺说,“希望别人不要走我的路……”
老婆去了国外,儿子交给外婆带,1997年,前中国甲级联赛最佳射手唐全顺拿着浦东俱乐部给他的7万元“分手费”离开足球圈时,他的人生之路,出现了偏差。
“我当教练的时候,一个月的工资是3000元,当时范志毅的工资,也是3000元。不过,离开了足球,我的生活就没方向了。我试着和别人做生意,亏本。在华山路上开了一家饭店,叫‘金蔷薇’,钱被人骗走了,又亏了30多万元。”
“就是在那段时间,我遇上了一些所谓的‘兄弟’。他们知道我懂球,就拉我一起赌球。”“那些人,一般把钱交给我,我再转给‘上家’。因为我能看懂球,预测输赢也能比别人准一些,所以他们都比较相信我。”
今年5月,唐全顺开始在上海一家酒店里开设赌球“盘口”,共收受10余个赌徒约10万多元的赌资,从中“抽水”约2100多元,被警方破获。法院认为,唐全顺以赢利为目的开设赌场,聚集多人进行赌博活动,其行为已经构成赌博罪,判处拘役4个月。(《齐鲁晚报》2003.7.24湖秋文《大河报》2003.7.22姚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