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律师张申跃当庭提出,3被告人被判罪,无疑是罪有应得,但一些单位为完成任务找他人替代献血的行为也应该承担责任。
有关资料显示,北京市一年的血液需求量60吨左右,来源有两种渠道:一种是自愿无偿献血;另一种是计划献血,由各企事业单位和高校承担,各单位依职工总人数的4%确定指标。为了完成献血指标,一些单位就违反规定,花钱在社会上雇佣外人来顶替献血。张律师认为,国家对于献血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些单位的行为无疑给那些非法组织卖血者提供了犯罪机会。让这些单位承担一定的责任肯定会减少这一类型的犯罪。(《法制日报》200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