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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豪消费遭遇个税调整

2003-08-1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黑色锃亮的奥迪A6,金碧辉煌的跃层住宅,牛啊,在北京打拼十年,刚逾不惑之年的北京川味饮食公司的董事长杨爱民,活得气定神闲,好不悠哉。不过,最近杨爱民有了几分不自在。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一份文件,“规范个人投资者个税征收管理的通知”:个人投资者与企业经营无关的消费性和财产性支出或未及时归还的借款,将被计征个人所得税。对此,像杨爱民一样,许多企业主都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如今,厂、家不分是中国私营企业主的普遍心理和行为。企业不管大小,企业主很少有人从企业中拿走利润,都是将积累滚雪球般用于发展,同时他们也把自己乃至家人的吃喝拉撒全部开支摊入到成本里。

魏华是北京崇文区一家文化用品公司的老总,年收入约40万元,他通过把个人全部开支打入企业的生产费用,既不拿工资又不分配利润等方式,几乎不交个人所得税。“不这样,一年能赚几个钱?”老魏振振有辞。

国税总局有关官员说,这次调整是个人所得税的完善,是与国际接轨。

那么,个人所得税这样调整后,是否会对企业家的生产、生活及投资欲望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云南省著名民营企业家、红瑞集团老总马正逑说,“我个人认为开始的一段时间,肯定是负面影响大于正面作用。”

一位税务官员说,如何区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目前征收上确实有点难区分,由于企业是他自己的,过去是缴了企业所得税的老板,往往不缴个人所得税,现在不行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都得缴。

不过,带有怨气的企业家还不少。

私营企业老板“税前列支”要严查,那么国有企业老总、政府官员的公款消费呢?

北京朝阳区某海鲜酒店的老板陈智则说:“比如国有企业的领导,以单位名义买车,自己常年使用,实际上占有了汽车的使用权,却不交一分钱税,国有企业可以,为何我们不行?”

一家企业主告诉记者,他的一位朋友是律师,月收入只有几千元,但名车代步,出手阔绰,工资基本不花,税务人员专门了解时,这位律师解释说是朋友借给他的。这位企业主无可奈何地说,为什么这些人可以如此生活,而我们却要交税。

北京市海淀区一海归企业家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主要目的是调节个人收入、平衡社会财富,但指望‘个税’解决一切问题显然是幼稚的。”(《人民政协报》200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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