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富翁吃低保,确属稀罕乃至滑稽、荒唐,权当它是个别现象;而体魄健全、正值黄金年华本应自食其力却热衷做“低保懒汉”者,肯定不是个别现象,更不是偶然因素所致。试想,一个区就有1万多人,整个重庆市有多少?全国又有多少?
供养着大批懒汉的社会制度,绝对不是一种公平的、先进的、科学的制度。看来,我们的低保制度,已到了该从“理论”上、观念上、思路上进行认真反思的时候。
反思之一:随着城市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调整,许多曾为国家做过贡献的国企职工如今下岗没了饭碗,于是,要求政府给予一定救济自有其理由。然而,广大农民是不是也属于若干年以来我国经济改革、结构调整的受益或受损者?他们是不是也应该要求政府给予一定救济?
反思之二:“不劳动者不得食”应被引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之一。对那些确实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机会但拒绝劳动的人,不仅应受到舆论的谴责,也应受到制度的警告乃至“排斥”。排斥的目的不是剥夺其基本生存权,而是促使其参与劳动。
需要提及的是,过去不少地方政府均采取过花钱买岗位的办法,但多数情况下吃低保者并未领情。何以致此?似乎也应认真反思。(《中国青年报》2003.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