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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同居热源于再婚难

2003-08-2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北京市老龄协会有关负责人透露,同居正在成为独居老年人的一种较为普遍的生存状态。

目前,北京市女性丧偶率达47.2%,男性是20.8%。北京市65岁以上的老年妇女中有60%以上处于寡居状态。

北京市老龄协会副会长伊密说,由于现实问题,当前老年人再婚的成功率较低。“财产问题是造成老年人再婚难的最主要问题。”如果一方没房,有房一方老人和儿女在谈论房产归属问题的时候,总是避免不了尴尬。为了回避这个问题,一些老人选择了同居。

67岁的张大爷在老伴儿去世后,心里一直没着没落的。儿女们看着心疼,就找了个40多岁的外地保姆照顾他的起居。没想到不出几个月,张大爷就跟保姆同居了,还表示要长久生活。儿子们觉得“门不当户不对”,又怕保姆另有所图。但父亲不听劝,儿女们一气之下便不再去看父亲了。

老年人同居现象中更严重的问题是可能会最终伤害女性老人的权益。由于女性老人的预期寿命长,往往同居到最后还是男性老人要先离开人世。女性老人不仅在日常生活中照顾“老伴儿”的起居,在“老伴儿”生病住院期间,还承担了护理照料工作。如果她不能被对方子女接纳,很可能会被“扫地出门”。有关律师指出,按照法律,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均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发生纠纷后,各项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伊密认为,虽然目前社会上很多人对于老年人同居的认可程度超过了对年轻人同居的认可。但是,老年人仍应该慎重对待同居。(《服务导报》200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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