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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抚恤金该归谁

2003-08-2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我和老伴均已年逾七旬,两个月前儿子不幸遭遇车祸死亡。他生前所在单位将3万多元抚恤金送到家中。在国有公司工作的儿媳认为,这笔抚恤金应归她和其未成年的儿子享有。我和老伴则认为,我们至少应享有一半的份额。双方各不相让。请问,这笔抚恤金归属如何确定?       阮含梅

专家意见:抚恤金不属于遗产的性质,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抚恤金是职工因公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扶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费的性质。抚恤金如何分割,法律无明确规定。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政策,享受抚恤金待遇的人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

你的孙子是未成年人,属于死者生前抚养的直系亲属,因此有权获得这笔抚恤金。而儿媳有工作,不能享受此抚恤金。你和老伴如果没有固定经济来源,就有权获得这笔抚恤金,即由你和老伴、未成年的孙子各享有抚恤金的三分之一。如果你们有固定经济来源如退休费等,原则上就无权主张抚恤金的份额。当然,从道义出发也可以获得一小部分,以慰怀子之心。总之,应协商解决以维持家庭和睦。(《新民晚报》200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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