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22日,山西繁峙发生了金矿爆炸事故,37名矿工遇难身亡。矿主随后将矿工遗体掩埋、焚毁,并以每人1300元遣散知情的矿工,要求他们“拿钱走人”,不许见尸体。繁峙县政府向上级报告:“死两人,伤4人”。6月25日,接到举报的记者专程赶往爆炸现场调查,揭开了隐瞒的矿难真相。
此时,繁峙金矿爆炸事故涉案的矿主殷山、洞主王全全、工头舒仕斌全部外逃。警方全力追捕,最终抓获殷山、舒仕斌。7月21日,参与运尸、抛尸的杨娃子投案自首。随后,爆炸金矿的幕后股东杨海龙被抓获。殷山等人交代说,之所以报告“死两人,伤4人”,是因为根据国家规定,死3人以上为重大事故,要“停产整顿”,为了不停产多赚钱,他们隐瞒不报。
矿主殷山、杨海龙为了将采金活动合法化,分别向繁峙县县长王彦平、义兴寨金矿矿长杨林河送了20万元、10万元钱,由此获得了“委托探矿”的许可。发生矿难4天后,县长王彦平将此前收受这一金矿的20万元“退”给了矿主。并在当地干部会议上强调“绝对不存在隐瞒不报问题”。
随后,有关部门对涉嫌参与隐瞒不报、渎职的干部进行了“双规”,中央某媒体记者收受礼品而放弃采访真相的事实同时被揭露。据悉,受贿、渎职的官员将会受到司法追究。(《中国青年报》2003.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