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35岁的周利民曾任建设银行西安市分行北郊支行自强西路办事处主任、北大街支行行长等职。1996年初,周利民与办事处信贷内勤刘怡冰预谋,以高息存款为诱饵,用虚假金融凭证骗取储户存款。自1996年初至2000年10月,周利民、刘怡冰骗取个人和单位存款共41231.85万元,案发前归还27817万元,尚有13396.85万元无法追回;两人在高息揽存过程中,为弥补亏空,强行将储户在银行账上的存款划走,非法占有6074.11万元。
那天,戴着手铐的周利民、刘怡冰和其他10名被告被押上法庭。剃了光头的周利民听到死刑判决时表情木然。当法官询问是否上诉时,周利民“爽快”地答“上诉”。
在法官宣判结束并宣布休庭时,在宣判笔录上签完字的周利民突然转身向听众席大声喊着:“妈,妈!”周利民的母亲听到儿子的叫喊后,拨开法警呼喊着“儿子!儿子!”听到母亲的声音,周利民突然跪倒在地,向母亲磕了个响头。10时30分,周利民被带上了回看守所的囚车,其母含泪久久不愿离去。
(《都市晨报》2003.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