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10日,两个来自江西省的年轻“线人”邱新荣和李永平在广东普宁市军埠镇大长垅村打假,被活活打死,引起人们关注。
普宁市烟草专卖局局长陈健华说,普宁市烟草专卖局的稽查干部已从最初的八九个人增加到三四十人,但仍常为打假疲于奔命,专业打假“线人”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的。这些“线人”靠摸清制假工厂的具体地点,然后举报而获得报酬。光是江西省宁都县洛口、对坊两个乡镇在粤东地区当“线人”的就有近百人。1999年和2000年,普宁市每年都要打击收缴100余台非法卷烟机。
一位在假烟厂干过活的打工者说,一条卷烟生产线每分钟可以出3000支烟。一台非法卷烟机每天产生的利润是2万元至3万元。
“线人”举报后,成功打掉一台非法卷烟机的举报费是3.4万元,从今年8月1日起,打一台卷烟机的举报费降到了2.2万元,尽管存在巨大风险,但这个报酬无疑还是非常诱人的。
鼓励举报是否等于鼓励“线人”,“线人”安全该由谁保障?北京中济律师事务所律师曾绍金认为,既然国家或相关部门在媒体上公布打假电话并出巨额报酬,就是鼓励“线人”的行为,就不能要个人来承担风险。
广州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钟闻东认为,不管“线人”的动机如何,达到的客观效果是打击犯罪、弘扬正义,为国家挽回损失。(《北京青年报》2003.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