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单生意是一位张先生在南京锁金村捡到了一张驾驶证,送到蔡扬手里,蔡给了他12元,随即联系六合竹镇的驾驶员陶先生,归还了驾照并收了20元。
这种行为合法吗?“这种经营行为的出发点是善意的。”东南律师事务所冯律师说,“问题是到底应该收多少?”
这家公司目前的价格是自定的。拾主捡到东西交到公司,失物被失主认领后,公司根据失物价值向失主收取15%到20%的酬金,然后再把酬金的一半交给拾主。南京市工商部门有关人士说,价格问题条例上没有相关规定。一位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在没有失物招领公司前,民间惯例是大点的遗失物拾主收失主100元,小点的一般收20元,差不多就是在遗失物价值的10%到20%之间。
南京大学一位社会学教授认为,有偿失物招领早已在民间客观存在,政府应尽快对新兴报失业规范化管理。(《服务导报》200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