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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营造公益林可获补偿

2003-09-0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本报2074期曾摘发《“千万富翁”为何负债累累》一文,报道了植树大王石光银的窘境。近日,“树越种越多,日子却越过越穷”的问题有了转机。

国家林业局投入9000余万元成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对个人投资营造的公益林,基金将根据造林成本,按每亩每年一定数目进行资金补偿;如果公益林投资者陷入经营困境,国家有关部门还可以通过赎买等多种方式对其进行合理补偿。全国十余个省市已开展了试点工作。(《北京青年报》200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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