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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出台司法新举措

2003-09-0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北京市法院日前推出五十项举措,体现了司法为民、服务发展、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其中包括因错判而被羁押的当事人,可持终审无罪的判决书直接请求赔偿;死刑犯被处决前,可和近亲属见面;凡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等在北京法院打赡养费等官司,免交诉讼费;因交通、医疗、工伤等事故而“民告官”的困难群众立案时,可不预交诉讼费;犯罪嫌疑人法庭受审,不戴手铐、脚镣等。这些措施自九月一日开始将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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