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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部长辞去人大常委的启示

2003-09-1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的规定,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接受华福周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此前,国务院已任命华福周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人大常委出任国家机关职务后,在程序上已无法再代表原先选举自己的界别的意志,所以在人大中不便继续开展工作。而这之中更重要的原因在于,人大的职责是监督政府与“两院”,人大与“一府两院”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如果人大常委已然在政府或“两院”内任职,那就会造成“自己监督自己”的局面。

副部长辞去人大常委职务给人们的启示是,在人大内将“一府两院”任职人员人数控制在一定比例内,有利于增强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有利于人大更好地开展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工作。(《新民周刊》2003年第3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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