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繁华的地方,有这么一个人在这儿,这不是影响首都的形象吗?”一位男青年说。
在北京其他一些繁华地段记者也看到了类似的情况。
那么这些乞讨人员该不该管?由谁来管?
记者拨通了某区城管监察大队的电话,那里的工作人员说:“这事不归我们管,现在有了新的流浪救助制度,具体情况你们可以找救助站。”
东城区救助站的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现在已经不再有收容遣送制度了,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只能通过劝说把他们送到救助站去,去不去都是自愿行为。如果这些流浪乞讨人员对城市的市容市貌、社会秩序造成很大的影响时,公安局就会管了。”
北京市公安局的一位负责人在电话里说:“我们每天几乎要规劝一千多名流浪乞讨人员去救助站并给他们提供车辆,但真正去的不到10%,大部分人都宁愿在外面乞讨挣钱,对此我们是无能为力的。”(《法制日报》2003.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