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某夫妇结婚近20年,儿子于去年考上了大学。然而就在儿子上大学后,妻子却以感情不和为由提出了离婚。离婚纠纷到了法院,法官发现邵某夫妇实际分居已长达3年,一套单元,丈夫住小屋、妻子住大屋,只是为了照顾儿子考大学,双方才一直没有离婚。
邵某夫妇都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妻子还是单位的领导。平常双方谁也顾不上家。为了家务等事夫妻俩总是互相埋怨,积怨越积越重。于是,3年前两人开始分居,并一直“冷战”,连吃饭也是分开吃。一次,妻子决定晚饭吃包子,但买回来的包子却只有3两,只管自己吃饱,任凭丈夫在一旁吃方便面。两人的感情就这样逐渐淡漠。
法官对邵某夫妇的离婚官司连续开了4次庭,但仍难以挽回这对夫妻的感情,最终两人还是分道扬镳。
据河北区法院法官介绍说,邵某夫妇之间所表现出来的这种不是暴力的“冷暴力”,比起家庭暴力来,在实际中更影响夫妻感情。
法院民一庭刘杰法官认为,家庭暴力是可以依法惩处的,轻则可拘留、罚款,重则可追究刑事责任。但“冷暴力”却不尽相同,谁又能采取强制手段让夫妻之间说话呢?所以,对于“冷暴力”,目前更多地停留在道德层面上的认识,而不具有法律层面上的意义。
刘法官称,目前在处理离婚案件中,他们对所出现的“冷暴力”情况并非置之不理,而将其作为一个衡量双方感情是否破裂的因素考虑。(《今晚报》2003.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