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之初,日本职业足球联赛便坚持了这样一种理念:在维护球员利益的基础上,维护俱乐部、联盟的利益,形成一个多赢局面。于是,在这种理念的支撑下,尽管同样是“摸着石头过河”,但他们一开始就在非常民主的基础上制定了力求科学的规章制度,而且能够做到有令必行。相比之下,中国足球联赛起点不高,其主要表现是规则朝令夕改,轻视俱乐部利益,管理等同处罚等等。这些不仅影响中国足协的权威,也使中国足球联赛竞争陷入无序。
日本足球联赛提高联赛的吸引力,靠的不是高水平外援,而是自己培养的球星。在中国,当一个个不断刷新转会费纪录的大牌外援走马灯似地在全国联赛巡游时,热爱足球的中国青少年选手却处于缺乏资金、场地和比赛的境地,而日本人则在10年时间内,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优秀球员,比如稻本润一。
这是日本足球比中国足球更成功的又一经验。日本职业足球联盟在每年联赛结束后,都要召集尽可能多的代表在一起开会,根据这一年联赛实际情况,切实改进存在的问题,从不文过饰非。而一度被“黑哨”、“假球”侵蚀严重的中国足球,会开得不少,总结也不谓不频繁,但缺乏一种检讨的坦诚,这如何能使俱乐部和球员信服?
(《华夏时报》2003.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