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发生后围绕四名馋嘴民工该不该被追究刑事责任、该以何种罪名追究等问题,社会上众说纷纭。
天价葡萄为何最终定价1.1万余元,嫌疑人并未按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而是以盗窃罪提请逮捕?办案民警说,由于葡萄还处于研制阶段,未作为商品进入市场,因此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认定其本身的价值,被盗葡萄的定价只能以其被盗直接带来的经济损失为评估依据。
4名馋嘴民工除1人因情节轻微被判行政拘留14天外,3人被批准逮捕。依据刑法规定,嫌疑盗窃罪数额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嫌疑人视情节轻重被判处有期徒刑3至10年。不过,馋嘴民工究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多大代价,还有待法院的最终裁决。(《北京青年报》2003.9.16)